项******医院公共卫生综合病区建设项目
审批部门 | 审批事项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发改委 | 医疗卫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邓发改审批【2024】69号 | 已批复 | 2024-06-06 |
******发改委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邓发改审批【2024】118号 | 已批复 | 2024-10-23 |
邓州市生态环境局 | 县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报告表项目) | 邓环审[2025]05号 | 已批复 | 2025-02-06 |
监管告知信息
监管部门 | 告知内容 | 告知时间 |
邓州市地震局 | 按照《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第八条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及其使用规定,本工程应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管理局 联系电话:****** ******2286 | 2022-12-12 |
******发改委 | ******委员会关于进******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等文件精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满500 万千瓦时的备案(核准、审批)项目需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意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自行验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并将验收报告向项目主管单位和节能审查机关做告知性备案。 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2023-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