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杞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ZKTY-2024-234
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1.4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葛岗污水处理厂、杞县五里河镇前马楼村污水处理厂、原洼村污水处理厂。
1.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建设葛岗污水处理厂、杞县五里河镇前马楼村污水处理厂、原洼村污水处理厂中水调节站和配套中水管网两部分。项目中水处理规模为
1.6项目总投资:约50000万元,其中第二标段约
1.7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整体移交服务工作,直至工程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二标段:杞县五里河镇前马楼村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
1.9计划工期:第二标段:24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
1.10质量要求:
第二标段:①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深度及招标人要求,并保证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②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性能良好;
③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④安全控制目标:保证在建工程的质量、规范和安全,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相关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资质要求:
2.2.1
(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备上述资质之一;
2.3人员要求:
2.3.1
2.3.2
2.3.3
2.3.4
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项目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2.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6信誉要求:
2.6.1
2.6.2
2.6.3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
(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注册,凭
(5)其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第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开标时间:2025年
评标时间:2025年
定标时间:2025年
******委员会成员名单:
五、核查信息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
中标价格:(1)勘察服务费:以最终工程竣工结算价格为基数的0.57%
(2)设计服务费:以最终工程竣工结算价格为基数的1.88%
(3)工程建安费:以最终工程竣工结算价格为基数的99.45%
质量标准:①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深度及招标人要求,并保证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②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性能良好;
③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④安全控制目标:保证在建工程的质量、规范和安全,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工期:24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
项目经理:武平刚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甘************
设计负责人:张法国
证书编号:19A******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